改变快件投递服务约定需征得同意:企业违规将面临罚款
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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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消息,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5月31日举行并表决通过了修订《重庆市邮政条例》的决定,该修订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条例对快件投递服务约定的变更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在改变快件投递服务约定时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对违反此条例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若拒不改正,将面临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且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此外,修订后的条例还针对用户投诉问题进行了规定。要求邮政企业在接到用户投诉后,必须在7日内回复用户并告知处理情况,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如果用户在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对邮政企业的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的投诉渠道不畅通、无人受理,用户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据ITBEAR科技资讯了解,此次修订的条例还对快递包裹放置在"快递驿站"等情况进行了规范。条例明确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应加快培育邮政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按规定探索无人机、无人车等运载工具的场景应用,推动邮政业的数字化发展。
同时,修订后的条例为从业人员提供了法律支持。要求快递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合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此外,依照相关规定,快递灵活用工人员优先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允许他们以个人身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为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专项商业保险。
以上为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重庆市邮政条例》的决定的相关内容。新的条例将为邮政业的发展和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提供更为明确的规范和支持。